藝術之所為者,不外乎把形而上化入形而下。要從那" 化入 "切入討論得耗很大功夫,且那是哲學工作。所以,本文且著眼於予那形而上的討論。
馬勒的前期作品,充滿了某種令人嚮往的境地的氣味,不待言,那" 表達 "本身便是一大成功─斯足證:音樂不同於其他形式藝術的是其抽象性及於意境傳達的便利性。這樣一來,音樂優越地掌握了一種" 可能性 "─可能藉數秒的樂句、數分的樂段、數刻的樂章裡自然地讓聆賞者近入一個小說家、詩人、哲學家費殆筆墨也難傳達形容的境地裡。
由於重點也不在說明什麼至善境界,所以便直接地用例子說明。John Cage 4'33" 之所以感動我,是它那以" 找不到替代方案 "般高明手法營造出來的東西感動我。那本身對人而言就在某層面上的" 極端 "了,何況那營造手法的不可取代性!如此,有種光明在前方引領吾人前往" 自由 "了!前往一人與人間隔閡而不存、古今四方不可及者而毋有的時空;而那些以現代藝術為" 喃喃自語 "、" 已離生活之地平面 "的批評則不再能構成此時代的藝術家的退卻的藉口了!─因為不必擔心自己的一切努力在還沒光芒四放時便失去立足點。
而藝術家的努力,譬則如造一" 高臺 "讓人爬上而遠眺,雖然太陡太高對便利性而言是個" 利空 ",但斯不會影響到" 越高看得越遠 "的真。所以4'33" 之類鉅作啟示吾人者,最要緊的是:必須與詩人等運用其它工具的藝術家同樣追求那高度,因只有如此纔能掌握" 藝術之所以為藝術 "、" 藝術真切的重要性 "。思想的影響會在一個抓到" 藝術何為 "且技藝成熟的創作者上彰顯,也就是因其於" 造高臺 "般的創作活動裡的勝利,會讓人毫無保留地看到作者的" 風景 "而瞭解到作者一切的一切:其處境、其思想、其理想、其悲喜。
總言之,藝術家的三重任務,一是冀求明澈的" 語言 ",再是涉至超凡的" 高度 ",最後也是最關鍵的則是昇煉性靈迄某種境界─某種境界。
- Dec 09 Sat 2006 11:07
談藝術所為何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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